
供熱服務承諾
發布時間:
2025-02-25 15:43
供熱服務承諾
一、采暖周期
根據《威海市供熱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本市市區的采暖供熱期為每年的11月20日至次年4月5日。
二、采暖室溫標準
執行省、市供熱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在室外溫度不低于供熱系統最低設計溫度、建筑圍護結構符合當時采暖設計規范標準和室內采暖系統正常運行條件下,供熱企業應當保證采暖供熱期內用戶臥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于十八攝氏度。供用熱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三、供熱服務保障
(一)服務電話
供熱期間集團服務電話做到24小時值守,用戶如有供熱安全、服務、報修、咨詢等方面的問題,均可撥打服務電話:0631-5196000。
(二)供熱服務人員、裝備
組建技術過硬的維修搶險隊伍,供暖期間搶修車輛、維修服務人員24小時堅守崗位,保證供暖工作的安全可靠。
(三)供熱應急預案
供熱應急措施健全,隨時可以處置突發事件,遇有緊急搶修任務,立即啟動《供熱應急搶修預案》。保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隨時為用戶提供服務。
四、供暖服務時限
1.業務咨詢:當即答復
2.暖氣停供、開啟申請業務:2個工作日內完成。
3.一般性供熱故障:1小時內聯系,8小時內修復
4.樓道立管、樓前主管爆管等緊急事故:30分鐘之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
5.舉報·投訴:24小時內回復受理情況,48小時內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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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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